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忻州市七一路小学 教师职称评定工作实施方案

2017年06月29日 09:01:31 访问量:683

忻州市七一路小学

教师职称评定工作实施方案

 

为了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充分发挥职称评定的积极作用,激励广大教师开拓创新、与时俱进、奋发有为的精神,切实搞好学校教师专业技术职务申报评审工作,根据上级有关职称评定的政策以及学校职称评审打分办法,特制定此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优化教师队伍结构,提高教师队伍整体素质,充分调动广大教师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为目标,围绕忻州市中小学进一步深化人事制度改革的总体要求,规范操作程序,创新评价机制,强化政策导向,突出实绩与能力,完善评审标准,不断提高学校教师队伍整体素质。

二、组织领导

为切实加强职称评定工作,成立学校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

   长:宋丽芳

副组长:郭彦君

   员:各部门主任

三、申报评审原则

坚持公正、公平、公开,德才兼备,注重实绩,从严把关的原则。

四、实施程序

1、制定方案。

2、宣传发动,个人申报。学校召开会议传达职称文件精神,广泛宣传,对符合任职条件的教师进行摸底,由教师个人向学校考评小组申报,填写报名表。

3、复查排序,张榜公布。考评小组通过打分后初步确定参评对象,进行排序,并进行三公示。

4、严肃纪律,落实责任。学校考评小组要把职称评定工作作为一项民心工程抓紧抓好,对在职评过程中弄虚作假的个人,将依据学校考核办法,追究其责任。

五、时间安排

1627日召开校务会传达上级职称评评审申报的有关要求。

2628日学校全体教师进行个人申报。

3629日考评组根据个人申报情况进行打分排队。 
    4
630日根据打分排队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期为七天。

六、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准申报。

1、弄虚作假,伪造学历、资历、业绩等,三年不得申报。

2、因病、因事请假一年内超过一月者当年不得申报。

3、工作严重失职,造成恶劣影响,受学校及主管部门通报批评者当年不得申报。

  忻州市七一路小学

                                      2017627

编辑:李登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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