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评选山西省第十届中小学教学能手的通知
关于转发
《关于评选山西省第十届中小学教学能手的通知》
的通知
各县(市、区)教育局、市直各学校:
现将晋教基【2012】8号文件《关于评选山西省第十届中小学教学能手的通知》转发给各有关单位,请照此文件精神,按所下达指标与程序,认真做好山西省第十届中小学教学能手推选工作,并务于指定时间将所推荐人选的全部资料(见评选条件,含各类表格、证明、论文原件和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报教研室,过期不侯。
根据本市实际情况,本届省能手的随堂教学评价有各县(市、区)、市直学校直接组织评价,并要求在评价前一周通知市教研室主任,市教研室将届时派员参与并督察。
本届省教学能手推选指标将适当扩大比例并分解到各县(市、区)和市直学校,具体为忻府区、原平、五台三县(市、区)的小学、初中各推3名,高中各推2名;代县、繁峙、定襄、河曲四县的小学、初中各推2名,高中各推1名;其余各县小学、初中、高中各推1名;市直中小学校各推1名。音、体、美、综四学科不受指标限制,符合条件者均可上报。
附:关于评选山西省第十届中小学教学能手的通知
忻州市教育局教研室
二○一二年四月六日
山西省教育厅文件
晋教基[2012]8号
关于评选山西省第十届中小学教学能手的通知
各市教育局:
为了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山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的办法》及全省教育工作会议关于加强教师队伍建设,促进我省基础教育的内涵发展,在全省打造一支师德高尚、教育能力突出、教学成绩优秀、在教学和科研方面具有影响力和示范带头作用的名师队伍。经省教育厅批准,拟定于本年度在全省开展山西省第十届中小学教学能手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目的
在全省树立一批理念先进、师德高尚、业务精湛、成绩突出的优秀教学名师队伍。发挥他们的引领和示范带头作用,全面提升各级各类学校教师的整体素质,不断深入教育教学改革,推进素质教育进一步实施。
二、评选范围
普通中小学(含民办学校、特殊教育学校)具备教师资格的教师(含实验教师、实验管理人员)。
三、评选条件
1、忠诚教育事业,认真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模范履行中小学教师的职业道德规范,师德高尚;教书育人,为人师表,品行为同行、学生和社会所公认。
2、具有先进教育理念和创新精神,积极投身于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在本单位、本学科教育教学改革和教书育人等方面成绩突出,有较强的教育技术应用能力,能够在新课程理念指导下分析教学现状,不断改进教育教学工作。
3、主持或参与县(区)级及以上立项课题研究;近三年内,至少有2篇学科专业论文(论著)或案例反思等在有关刊物发表或在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评选活动中获奖;能承担校本研修的培训工作。
4、具备市教学能手资格(参加实验教学能手评选的教师,应具备市实验教学能手资格;参加信息技术学科评选的教师,可适当降低条件)。
5、在本地区、本单位发挥示范带头作用,有送教下乡、应邀在兄弟学校进行示范教学的经历。
6、学历达标,小学具有6年、中学具有5年以上教龄。
7、以实验教师名义报评省级教学能手评选的教师除具备1、2、4、6条评选条件外,还必须取得“实验教师培训合格证(2003年后)”。
8、在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教学评比活动中获得一等奖项;获得省级以上(含省级)政府表彰奖励的教师,可不受4、6条评选条件的限制,优先推荐。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予推荐:
1、未连续在课堂教学一线从教者;
2、师德师风方面有体罚、变相体罚学生等违规违法行为者;
3、教学上有严重失误,造成不良影响者;
4、擅自举办以中小学生为对象的有偿教学活动,或向学生推销各种教辅资料谋利者;
5、有其它违法违纪行为受到查处者。
四、名额分配原则
1、本次评选共分配推荐名额780名,其中学科教学能手680名(含信息技术学科教学能手50名)、实验教学能手100名。(见附件1)。
2、各市确定候选人时,要兼顾县(区)之间、学科之间和学校之间的均衡。要适当向农村学校和城乡薄弱学校教师倾斜,要做到民办学校和公立学校一视同仁;要保证音体美和综合实践活动课教师的参评名额。
3、为保证音、体、美和综合实践的参评人数,本届特设了专项指标,推荐时要严格遵循。
4、实验教学能手包括中学物理、化学、生物、小学科学四个学科,高中、初中、小学的推荐名额分别占35%、35%、30%。
5、省直学校的参评选手由省教科院、省教育技术装备处和省电教馆负责选拔,直接参加省级评审活动。
五、评选办法和程序
本届省级教学能手采取个人申报,学校、县(市、区)、市、省逐级差额评选产生,任何一级都不得采取指定的方式。推荐的参评人员,必须在当地教育局网站予以公示,接受群众监督。
本届评选活动共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校、县选拔推荐阶段
1、学校成立评选领导小组,经个人申报、科(组)提名,资格审查,并组织评选活动。拟定学校推荐人选,经公示无异议后报县(区)教育局。省直属单位直接报省教科院。
2、各县(市、区)教育局要成立评选工作领导小组,依据省级教学能手的评选条件,对推荐选手的教学水平,教学业绩,特别是师德表现情况进行综合性评价,拟定推荐人选,经公示无异议后上报市教育局。
(二)资格审查与教学评价阶段
本届省级教学能手参评资格审查和参评选手的教学评价工作,由省教科院委托各市教研室具体组织承办。
1、各市教研室根据省级中小学教学能手的评选条件,对当地参评选手的参评资格进行审查。
2、教学评价工作由各市统一部署,各学段、学科的评价时间和地点应相对集中。各市要根据附件3《山西省第十届中小学教学能手学科教学评价标准》及附件4《山西省第十届中小学教学能手实验教学评价标准》的要求,评出得分。教学评价总分为50分,其中,最低分不应低于30分,最高分不能超出50分。
各市请于教学评价工作开始前15天,将教学评价工作的时间安排上报省教科院基础教育质量监测与评估中心。
(三)片段讲课、说课及答辩阶段
在各市教学评价工作基础上,省教科院分学科对各市推荐的参评教师要进行以教育理论为重点的评价,参评教师要根据有关要求进行片段讲课(空讲)、说课及答辩。
1、内容与方法:评委以课程标准为依据命制主题,选手通过抽签确定主题,根据主题结合自己所使用的教材确定片段讲课的内容;说课内容为选手所选定的讲课内容,在片段讲课后进行;答辩由评委现场提问和抽签相结合,重点考察对学科教学及教育理论的理解。
实验教学能手的评选包括说实验、实验操作、管理答辩及实验报告四部分。以抽签的方式确定实验内容。
2、时间:30分钟,其中片段讲课10—15分钟,说课、答辩10—15分钟(实验教学能手的评选,说实验、实验操作10—15分钟,管理答辩及实验报告10—15分钟)。
3、片段讲课、说课、答辩的评价总分为50分,其中,最低分不得低于30分。
(四)审核确定阶段
由省教科院牵头组建山西省第十届省级中小学教学能手评审委员会,对符合省级教学能手推荐基本条件的参评选手进行评审,在考核参评选手的教学评价和片段讲课、说课、答辩成绩的基础上,经评议和无记名投票最终确定本届中小学教学能手。
六、组织与领导
为做好评选活动组织工作,在省教育厅基教处统一领导下成立山西省第十届中小学教学能手评选工作领导小组,由省教科院、省装备处、省电教馆和相关学科负责人组成。省级教学能手评审工作具体由省教科院负责。
各市、县(市、区)要通过本次活动,采取针对性措施,进一步规范市、县两级教学能手的评选,使省市县三级教学能手评选工作形成一个有机体系。
各地要充分发挥评选的积极导向作用,把评选与观摩、示范与研讨等活动有机结合起来,从而把教学能手的评选工作作为推进当地教育教学改革的动力,通过本次活动,在全省形成一个教研、教改的新热潮。
七、材料报送及要求
各市应上报以下材料:
1、《山西省第十届中小学教学能手申报表》;
2、《山西省第十届中小学教学能手参评选手汇总表》;
3、各市教学评价阶段的总结。
各类材料需加盖市教育局公章。《山西省第十届中小学教学能手参评选手汇总表》的电子表及教学评价阶段工作总结的电子稿发送至邮箱sxjks****@sohu.com;ty****@163.com。相关资料可从电子邮箱pj4****@163.com,密码55604666下载。
各市务必于2012年10月20日前将相关材料报送省教科院基础教育质量监测与评估中心,逾期不予受理。
具体事宜可与省教科院尚秀芬同志联系。
联系地址:太原市解放路东头道巷9号,邮编:030009。
电话:139****5950;**** 5604666。
二〇一二年三月二十七日
备注:符合条件且愿意参评的教师请于4月28日前到学校教研室报名,过期不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