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喜获 “国家级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校”

近日,从市教育局传来好消息:根据教育部、国家语委下发的《关于认定第三批国家级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校的通知》,我校被认定为“国家级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校”,此次全国共认定各级各类学校506所,其中山西省小学只有22所。
近年来我校认真贯彻落实《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和《山西省实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办法》,以学校语言文字工作评估为契机,以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校建设为抓手,不断加强学校语言文字工作,推动了学校语言文字工作规范化水平的不断提高,掀起了进入校园人人都讲普通话,生生都写规范字的良好局面。我校于2006年底通过了山西省教育厅和语委的验收,成为第一批“山西省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校”。
学校大力开展规范语言文字特色活动,经典诵读、汉字书写教育已经列为学校特色校本课程。学校在开好写字课的同时,每年都组织全校性的师生普通话比赛和硬笔书法比赛,校园里有了良好的语言文字环境,语言文字规范化教育已融入校园文化建设,对社会普及普通话和语言文字规范工作做出了一定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