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校园新闻 > 忻州市七一路小学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疫情防控各项措施的通知

忻州市七一路小学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疫情防控各项措施的通知

2022年11月08日 17:56:55 访问量:2132
忻州市七一路小学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疫情防控各项措施的通知

各科室、全体师生员工:

11月6日,我区发现初筛阳性感染者2人。为切实保障广大师生员工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快速有效阻断疫情扩散,根据《忻州市忻府区教育科技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疫情防控各项措施的紧急通知》文件精神,现对从严从紧从实做好近期我校疫情防控工作安排如下:

—、切实加强应急处置。学校要处于应急状态,迅速开展涉校风险排查,发现存在涉校疫情风险或有师生员工被感染时,要立即启动应急预案,第一时间上报区教科局和区防控办,在区疫情防控应急处置指挥部的指导下开展应急处置 工作(区教科局疫情防控办:**** ,区防控办: ****,区疾控中心:****)。

二、严格校园封闭管理。发生疫情期间,学校一律实行全封闭管理,人员非必要不进不出。对确有必要进出校园送医采样、服务保障、外出就医的实行审批制度,严格登记审 核、查码测温,在确保符合疫情防控安全要求的情况下,限时有序通行。所有进出校园的各类物资配送车辆,一律实行“校外或指定场所交割”“无接触交接”,交接人员全部佩戴N95口罩,做好个人防护,严格按操作规程进行交接,并造册登记。快递包裹一律拒收。强化校园环境整治,及时清运垃圾,强化病媒生物消杀。做好重点部位定时定点消杀和室内通风透气。

三、全面细致摸排情况。学校要全面掌握涉疫师生员工数量,师生员工在校或居家状况,以及教育服务组织方式和校园管理情况,确保底数清、情况明。每天对师生员工涉疫情况进行全面摸底排查,统计并及时上报阳性人员、密接、次密接人员数量及详细信息。全面准确掌握所有师生员工及其共同居住人员的健康码、行程码、核酸检测结果等健康状况,做到不漏一人,出现异常情况及时报区教科局疫情防控办和区防控办。

四、严格落实核酸检测。有疫情时学校严格落实核酸检测“一天一检”,确保做到“应检尽检”,坚决杜绝不检、漏检等现象。教导处负责统计所有教师核酸检测情况;政教处负责统计所有学生及家长核酸检测情况;办公室负责统计所有校级领导、行政人员核酸检测情况;总务处统计后勤人员及支教生核酸检测情况;政教处将各部门历次核酸检测情况进行统计、汇总、存档,并按时上报区科技局、区疫情防控办、市教育局,对未按时进行核酸检测的人员落实原因、登记造册。

五、认真组织线上教学。线下教学暂停期间,学校要在工作日充分利用腾讯会议、钉钉等平台,切实做好线上授课和居家教学指导,教导处要开展线上教学巡查,确保“停课不停教”“停课不停学”,确保教学质量不降低。同时,提醒学生和家长关注视力健康,统筹做好防疫、食品卫生、网络、交通、消防、用电及燃气安全等安全教育,严防各类安全事故发生,确保广大学生身心健康以及生命、家庭财产安全。

六、妥善做好服务关怀。总务处要妥善做好支教生健康管理和生活服务保障工作,及时回应合理诉求和关切,妥善解决师生员工学习、工作、生活中的实际困难。要关注师生身体状况和心理状态,身体异常情况第一时间报告区教科局和疾控医疗机构。学校要充分发挥专兼职心理健康教师、班主任等力量,做好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集中隔离、居家隔离、支教生等重点人群的关心关爱和帮扶工作。

七、不断强化宣传教育。学校要通过多种途径、多种形式加强疫情防控宣传教育,引导师生员工守纪律、顾大局,严格遵守疫情防控规定,密切配合做好疫情应急处置各项措施,履行好个人防疫取责的同时加强个人健康防护。教育引导师生员工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及时疏导处置网络负面舆情。

八、各科室要严格按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 版)》、《高等学校、中小学校和托幼机构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技术方案(笫六版)》和学校疫情防控“两案九制”要求做好各项疫情防控措施。

从现在起,学校进入静默管理状态,各家庭以最小单位各自静默,每天做一次核酸,严格执行!

忻州市七一路小学

2022年11月8日

编辑:办公室

审核:郭志荣



编辑:忻州市七一路小学
评论区
发表评论

评论仅供会员表达个人看法,并不表明网校同意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
教育部 中国现代教育网 不良信息 垃圾信息 网警110
郑重声明:本站全部内容均由本单位发布,本单位拥有全部运营和管理权,任何非本单位用户禁止注册。本站为教育公益服务站点,禁止将本站内容用于一切商业用途;如有任何内容侵权问题请务必联系本站站长,我们基于国家相关法律规定严格履行【通知—删除】义务。本单位一级域名因备案流程等原因,当前临时借用网校二级域名访问,使用此二级域名与本单位官网权属关系及运营管理权无关。忻州市七一路学校 特此声明。

联系地址:忻州市气象北巷
北京网笑科技有限公司 仅提供技术支持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