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一路小学教师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实施方案
(讨论稿)
为适应教育教学改革发展的需要,充分发挥工资收入的激励机制,进一步挖掘学校内部潜力,充分调动和发挥教师积极性和创造性,提高教师素质,优化教师队伍,强化岗位责任制,根据忻州市教育局关于转发《山西省教育厅〈义务教育学校教师绩效考核工作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教育部《关于做好义务教育学校教师绩效考核工作的指导意见》,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充分调动广大教职工教书育人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将我校岗位管理工作与绩效考核工作结合起来,与健全学校内部考核结合起来,使绩效考核结果与分配激励机制紧密联系,激励广大教职工爱岗敬业,扎实工作,开拓进取,积极主动地完成学校工作任务,建立充满生机与活力的用人制度,促进我校管理的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集广大教职工的智慧,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
二、实施对象
学校在编在岗教职工
三、考核分配原则
1、尊重规律,以人为本。
2、以德为先,注重实效。
3、激励先进,促进发展。
4、客观公正,简便易行。
四、发放形式
以定期与抽查相结合进行考核,按学期、按等级发放。根据考核结果造表,由市教育局人事科审核后报市财政局,通过个人工资账户直接划拨到教师个人工资卡上。
五、发放项目
A班主任津贴(150元,详见班主任考核细则)。
B综合实践课津贴(20元,详见综合实践课考核细则)。
C值周误餐补助(每人每周50元)。
D替代课津贴。(每节十元)
E上班期间每月绩效工资。
六、 考核内容及计分办法:
满分为100分,其中职业道德(10分)、工作量(30分)、专业水平(10分)、常规工作考核(50分)
1、违反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师德考核不合格的取消全年绩效工资。(详见《七一路学校教师职业道德考核细则》)对有偿补课、有偿办班、乱定资料的,由学校集体研究酌情扣发或取消绩效工资。
2、违反义务教育法,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给学校造成恶劣影响的,所带班级发生较大责任事故的扣发或取消绩效工资。
3、学期内受到通报批评、警告、记过的取消绩效工资,记大过、降级扣除全年绩效工资。
4、本学期因工作失误造成重大安全事故的,不接受学校安排的临时工作的、脱产学习的、解除聘用合同的,取消绩效工资。
七、发放办法
1、全年绩效工资分上、下学期两次发放。
2、班主任津贴、综合实践课津贴、值周误餐补助、替代课津贴、上班期间绩效工资按月发放。
3、教职工每月享受有薪事假2天,累计有薪病假3天。如超过规定天数,缺勤第一天扣10元,第二天扣20元,第三天扣40元,依此类推。迟到、早退累计3次按缺勤一天计算。直到扣完当月绩效工资为止。
4、替代课一节十元。
5、上班期间按本人每月核算金额发放绩效工资。
6、半年绩效考核工资=〔半年绩效总额-(A+B+C+D+E)〕÷总人数。(上班时间按四舍五入法计算,如不足四天,不计工作时间,超过四天,十天以内按十天计算,依此类推。请假累计超过一月(含一月)不享受绩效考核工资)
考核分在85分以上并且在全校考核人数前15%为优秀;70分以上为称职;60――69分为基本称职;60分以下为不称职。
优秀在人均绩效工资基础上上浮15%;
称职在人均绩效工资数的基础上(分三个档次,一档上浮5%,二档取人均绩效工资数,三档下浮5%);
基本称职在人均绩效工资基础上下浮15%;
不称职不享受绩效工资。
八、组织机构:
组 长:张书宸
副组长:贾润平、褚全礼、薄志伟、宋丽芳、张爱章
成 员:中层领导、各年级主任
九、本方案由学校考核领导小组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