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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安“烟火气” 安全记心间------忻州市七一路小学致全体家长的一封信

2026年01月20日 16:34:22 访问量:4174
平安“烟火气”
安全记心间

忻州市七一路小学

致全体家长的一封信


尊敬的家长朋友们:

您好!寒假将至,孩子们的平安健康是家庭与学校共同的牵挂。为贯彻落实《忻州市城区禁止和限制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要求,守护校园周边安全环境,筑牢生态环保防线,我们特此向您发出倡议,携手共建安全、文明、清新的节日氛围。

根据通告规定,忻州城区明确划定禁放与限放区域,相关要求如下:

1. 禁放区域:

东至同蒲铁路线、西至牧马路、南至惠风街、北至九原街(含四条线路),该区域全年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除划定禁放区城外,以下地点及周边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1)国家机关、新闻、教育、科研、医疗、出版等单位,金融、通信、邮政、快递、供水、供电、供气等企业。

(2)火车站、汽车站等交通框纽以及铁路安全保护区。

(3)养老机构、儿童福利院、幼儿园、学校、实馆,商场、超市、餐馆、集贸市场、高度翅过27米的住宅小区等人员密集场所。

(4)文物保护单位、博物馆。图书馆、档案馆、美术馆、影剧院等公共文化场所。

(5)军事设施保护区、物资储存区及周边五十米内。

(6)加油(气)站等生产、储存易燃易爆物品的场所,输气(油)管线、输(变)电及架空电力、通信线路等设施安全保护区及周边一百米内。

(7)山林、草原等重点防火区内。

(8)法律法规规定的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其他地点。

2. 限放规则:禁放区域外的限制燃放区,仅农历腊月二十三、除夕至初五、正月十四至十六、二月初二可全天燃放,且仅限C、D级个人燃放类产品;重污染天气预警及各类考试期间,全域禁止燃放 。

3. 法律责任:违规燃放或非法经营、运输烟花爆竹的,将依法受到处罚;构成犯罪的,将追究刑事责任 。


烟花爆竹燃放不仅易引发火灾、炸伤等安全事故,还会产生大量有害气体和噪音,严重影响孩子的身心健康与学习生活环境。在此,我们恳请您配合做好以下工作:

1. 以身作则,争当守法表率。严格遵守禁限放规定,不在禁放区域、非限放时段购买、燃放、储存烟花爆竹,为孩子树立遵守规则的好榜样。

2. 家校联动,做好安全教育。主动向孩子讲解烟花爆竹的安全风险与禁限放政策,叮嘱孩子不私自接触、捡拾烟花爆竹,提高自我保护意识。

3. 文明过节,践行绿色新风。选择电子爆竹、喜庆音乐、挂灯笼、写春联等安全低碳方式营造节庆氛围,让文明过节成为家庭新风尚。

4. 主动担当,共筑安全防线。若发现非法生产、经营、运输、储存或违规燃放行为,可通过110(违规燃放举报)、12345(非法经营举报)热线反映,共同守护城市安全 。

家长朋友们,平安是福,文明为美。让我们以“小手拉大手”的力量,将禁限放规定转化为自觉行动,为孩子们营造安宁清新的成长环境,共同守护忻州的蓝天碧水与和谐秩序!

恭祝您和家人阖家幸福、万事如意!





忻州市七一路小学

2026年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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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忻州市七一路小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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