忻州市七一路小学安全出行倡议书
各位家长:
你们好!
近年来,电动车已成为很多市民短途出行的首选交通工具,但由于部分电动车驾乘人员交通安全意识淡薄,致使交通事故频发。未佩戴安全头盔或安全头盔没有起到应有的保护作用十分危险,甚至会导致严重的事故后果,给市民的生命财产造成重大损失。
在此,按照忻州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要求,接忻州市交警支队通知,为了您和家人出行平安,我校向全体家长发出以下倡议:

1.幸“盔”有你,一定戴好。骑乘摩托车、电动自行车都要自觉佩戴好安全头盔,提高自我保护能力。购买头盔时,不要贪图便宜,一定要选择正规厂家检验合格的头盔。
2.及时办理牌照。为了自身和交管安全,请及时登记上牌,方便车辆管理,更利于自身利益。
家长们可携带身份证复印件到交警一大队、三大队、建设路与长征街路口办理点等地办理临时牌照。
3.家人主动劝导。每个驾驶者应以身作则,应主动劝告家人,驾乘电动车时一定要戴好安全头盔。
4.限制驾驶年龄。驾驶电动车必须年满16周岁以上。
5.遵守交通法规。自觉学习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知识,知法守法,提高自我保护能力,避免交通意外伤害。
忻州是全国文明城市,我们应当争做文明市民。佩戴安全头盔,事情虽小,安全事大。安全守护齐尽责,文明交通我践行。广大家长朋友们,珍爱生命,平安回家,让我们一起携手营造安全、文明、和谐的交通环境。
七一路小学政教处
2021.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