忻州市人民检察院第七检查组来我校检查指导工作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最高检“一号检察建议”、强化校园安全管理、切实把完善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和预防在校学生性侵害的各项制度落到实处,4月29日下午,忻州市人民检察院吴烨副主任一行,就“一号检察建议”落实情况在我校开展专项指导检查。



检查组通过实地检查、现场查阅资料的方式重点查看学校是否围绕“一号检察建议”开展了在校学生的法治教育和自护教育:是否建立了全面有效的性侵害、校园欺凌预防制度:是否有专人负责校园安全工作。



现场检查了学校的安全管理、报警、监控系统,详细查阅了学校的安全管理制度台账。检查发现,学校在落实“一号检察建议”方面制定了相关制度和方案,强化了校园安全管理,并开展了法治与学生自我保护宣传教育活动。同时也就发现的问题,检查组已现场向学校负责人提出反馈,建议及时整改,消除安全隐患,杜绝安全事故的发生。

此次检查确保了“一号检察建议”在学校的深入落实,进一步推动了检校双方的沟通协作,切实维护了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为在校学生营造了安全、健康的学习环境。
编辑:杨刚
审核:赵建忠